耶路撒冷全球華人敬拜中心

字級-+=
簡体 繁體
簡体 繁體

以色列焦點 第358期

巴勒斯坦難民的問題

2024/06/26

當左派討論巴勒斯坦難民的悲慘處境時,他們主要指的是巴勒斯坦政府與以色列之間的衝突。過去76年來,巴勒斯坦和以色列未能找到解決這場衝突的方法。國際社會長期以來認為這個問題是無法解決的。然而,巴勒斯坦難民的問題遠超過對抗以色列。

然而,迫害巴勒斯坦的國家很多,也就是使他們經歷苦難並且持續迫害他們的國家,其中主要迫害他們的國家包含阿拉伯國家。但這份名單幾乎無人問津,因為這不符合時下最流行的親巴勒斯坦敘事。

以下是自1948年以來阿拉伯國家對巴勒斯坦人施加的歧視、迫害和虐待的部分列表。

  • 巴勒斯坦人不得成為任何阿拉伯國家的公民,除了約旦的一些特殊案件外。這項禁令由阿拉伯聯盟於1959年提出,旨在「維護巴勒斯坦人的身份」。
  • 失去約旦國籍的巴勒斯坦人無法重新獲得該國籍。
  • 他們也不被允許在阿拉伯世界中自由移動,因為巴勒斯坦政府向他們發放的「旅行證件」只有少數國家承認。
  • 居住在穆斯林國家的巴勒斯坦人在國家選舉中沒有任何投票或參選的權利。

巴勒斯坦父母所生的孩子也不會被授予出生地的國籍,這已違反了《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第7條。而聯合國卻拒絕譴責這些違規行為或要求遵守。

註:《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第7條:新生兒在出生後應立即登記,並有權擁有姓名、國籍,以及在可能的範圍內,有權了解並得到父母的照顧。

 

在約旦(Jordan):

1967年:六日戰爭結束後,約旦拒絕向來自加薩的居民授予公民身份。如今,居住在約旦的165,000名巴勒斯坦人無法成為約旦公民,也無權獲得約旦人享有的任何援助或福利。

1970 年:在被稱為「黑色九月」的事件中,大約有3,500至5,000 名巴勒斯坦人被殺,20,000人被迫離開家園。他們的難民營也被摧毀。

1988年:巴勒斯坦人在約旦河西岸宣布「獨立」後,約旦取消了數百萬人的國籍。約旦政府宣稱這是為了他們的最大利益而做出的決定。

2010年:約旦政府持續取消數千名巴勒斯坦人的國籍。

2012年:約旦實施了一項選舉法案,將有資格在議會任職的巴勒斯坦人數限制在10%以下。

2013年:約旦將來自敘利亞的巴勒斯坦難民安置在獨立的難民營,並且不被允許離開難民營以外的任何地區。他們還阻止了數十萬名巴勒斯坦難民進入約旦,並將他們送回處境危險的敘利亞(Syria)。

2014年:巴勒斯坦人在軍隊、獎學金和大學入學等方面等,不能享有與約旦公民同等的權利。

 

在埃及(Egypt):

 1948年:埃及將所有巴勒斯坦難民囚禁在難民營中,而非接受他們融入當地的埃及社會,並遣返他們的男性回巴勒斯坦參戰。

1949年:巴勒斯坦人從埃及的難民營被驅逐並且送往加薩(Gaza),埃及境內只剩下極少數巴勒斯坦阿拉伯人。

1950年:埃及拒絕任何聯合國近東巴勒斯坦難民救濟和工程處(UNRWA)的機構在埃及的境內,並將他們限制在加薩。

1949-1956:埃及的巴勒斯坦人不再被允許工作或上學。

2011年:一項新的法律通過,規定「所有埃及母親都可以給予外國父親所生的孩子埃及國籍,但巴勒斯坦人除外。」

阿拉伯母親節(3月21日),數百名與巴勒斯坦人結婚的埃及母親聚集在開羅解放廣場(Cairo’s Tahrir Square),要求為她們的孩子取得公民身份。

2013年:數百名試圖進入埃及的敘利亞巴勒斯坦難民被監禁。2013年至今:加薩和埃及之間的拉法(Rafah)邊境被封鎖,因此成了170萬名加薩人的露天監獄。即使是即刻需要住院的病人也不允許通過。

 

在黎巴嫩(Lebanon):

1950-1958年:希望離開黎巴嫩的巴勒斯坦人只能得到旅行證件。

1962年:巴勒斯坦人被登記為「外國人」:

–2010年之前,巴勒斯坦人被禁止從事的工作有73種職業類別。

– 自2010年以來,禁止從事的職業類別減少至50個。

–巴勒斯坦人仍無法從事物理學家、記者、藥劑師或律師等工作。

–巴勒斯坦難民營的戒嚴令禁止建造房屋、擁有私人財產或修繕房屋。

–軍隊管制出入口處,禁止從事難民營外的任何活動。

–巴勒斯坦「外國人」不得自由地進入自己選擇的學校就讀。

–他們不被允許在難民營以外居住,並且禁止擴大營地。因此,難民營人口增加了三倍。

–巴勒斯坦人沒有權利組建協會。

在內戰期間(1975-1978年),至少有5,000名巴勒斯坦人喪生。1985-1988年,「難民營戰爭」期間,數千名巴勒斯坦人被殺。

1995年:通過了一項法律,禁止巴勒斯坦人無簽證進入黎巴嫩,並且不發放簽證。被海灣國家(Gulf States)驅逐的巴勒斯坦人就無法返回黎巴嫩(該法律後來於1999年被廢除)。

2005年:制定了特有的法律,禁止「外國人」(巴勒斯坦人)擁有財產。法律生效後擁有財產的巴勒斯坦人無法將其遺產繼承給他們的子孫。

2007年:31,000名巴勒斯坦人因軍隊摧毀巴里德河難民營(Nahr el Bared camp)而無家可歸。

2013年:與黎巴嫩的其他敘利亞難民相比,敘利亞的巴勒斯坦難民受到了不同的待遇。他們無法負擔的高昂的臨時居留簽證費用,因此他們即刻被淪為非法移民。

黎巴嫩開始在邊境拒絕來自敘利亞的巴勒斯坦難民入境,但卻接收了其他的敘利亞難民。

 

在科威特(Kuwait):

 1991年,400,000名巴勒斯坦人受到騷擾並且被驅逐出境。

 

在利比亞(Libya):

 1994-1995年:30,000名巴勒斯坦難民被驅逐,他們的房屋被沒收並且被解僱。

阿拉伯國家拒絕接納這些新難民,導致數百人受困在沙漠及海上。利比亞最終允許一些人留下來,但仍然威脅要再次驅逐他們。最終,15,000名持有旅行證件的巴勒斯坦人被允許移民到阿拉伯、海灣國家和歐洲。

2011年:巴勒斯坦人必須繳納1,550美元的特別稅。

2012年:許多巴勒斯坦人在革命混亂和司法體系崩潰期間被利比亞居民占據了家園。

 

伊拉克(Iraq):

 1950年代初期,巴勒斯坦工人被驅逐出伊拉克,同時伊拉克也驅逐了沙烏地阿拉伯人和利比亞人。

2005年,薩達姆.海珊(Saddam Hussein-前任伊拉克總統)因垮台後,武裝部隊在伊拉克綁架、劫持人質、殺害、折磨巴勒斯坦人。政客們在公眾節目中取笑他們,當時大約15,000人被驅逐出境。數千名巴勒斯坦人仍然被困在伊拉克和敘利亞之間的沙漠難民營中,因為沒有一個阿拉伯國家允許他們入境。

 

在卡達(Qatar):

1994年,卡達拒絕向巴勒斯坦人發放工作簽證。

 

在敘利亞(Syria):

 在敘利亞,從1970年到2008年,巴勒斯坦人不能投票或參與地方選舉。他們也不被允許擁有農地或超過一處的房產。

從2012年至今,約有2,000名巴勒斯坦人在內戰中喪生,其中約有50人在叛軍切斷雅爾矛克難民營(Yarmouk refugee camp)的糧食和水的供應中餓死。

創世記 12:3
為你祝福的,我必賜福與他;那咒詛你的,我必咒詛他。地上的萬族都要因你得福。

帖撒羅尼迦後書 3:1
弟兄們,我還有話說:請你們為我們禱告,好叫主的道理快快行開,得著榮耀,正如在你們中間一樣。也叫我們脫離無理之惡人的手,因為人不都是有信心。但主是信實的,要堅固你們,保護你們脫離那惡者。

路加福音4:18
主的靈在我身上,因為他用膏膏我,叫我傳福音給貧窮的人;差遣我報告:被擄的得釋放,瞎眼的得看見,叫那受壓制的得自由。

禱告方向
親愛的主耶穌,感謝祢透過這篇文章報導,使我們了解到巴勒斯坦人的處境是何等的艱難,求主眷顧這些無聲的巴勒斯坦人,並差遣宣教士到他們中間,將福音的好消息傳給他們,使他們能真認識祢並真實的回轉歸向祢,求主賜給他們平安,並興起他們起來祝福以色列,禱告奉耶穌基督的名求,阿們。

文章來源:中東真相(Truth Of The Middle East)列昂尼德.施科爾尼克(Leonid Shkolnik)
文章日期:2024/06/21
翻譯|校稿|編審|耶路撒冷全球華人敬拜中心團隊

Scroll to Top